法学院2010届毕业论文工作正式启动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09-09-18浏览次数:1954

    

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2010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毕业论文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根据教学计划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精神,依据《浙江万里学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规定》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法学院毕业论文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3周至第6周:

1.成立2010届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毕业论文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2.各系老师联系社会实际情况,按照学院要求结合本人学科和科研方向给出参考选题。各教研中心组织对本中心选题进行讨论,并于第3周结束前确定选题上报学院办公室。

3.第4-5周由院毕业论文领导小组组织审核,确定毕业论文选题参考,并在法学院教学网上公布毕业论文参考选题及自拟题申请表格。

4.修订毕业论文工作手册,并于第5周结束前下发给学生和教师。

5.第6周召开毕业论文工作动员大会,向学生介绍毕业论文的要求与相关规定。

(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7周至第8周:

1.第7周学生就法学院教学网上公布的毕业论文参考选题进行选题,若有自拟选题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并经相应指导教师的同意确认后,报学院审批。

2.第8周结束前学院确定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并公布指导老师名单。

 

二、写作阶段

(一)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9周至第10周:

1.指导教师与学生相互联系,开展论文指导工作。

2.指导教师按照学院要求制作毕业论文任务书(一式三份),由学生和指导老师签字后,于第10周结束前报学院办公室,学生、指导老师、学院办公室各执一份。

(二)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11周至第12周:

1.第11周开始,学生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制作开题报告(不少于2千字)和文献综述(不少于2千字)。

2.指导教师对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进行审阅,提出修改意见直至验收合格,指导教师于第12周结束前将开题报告和文献综述以电子版形式提交学院办公室以存档。

3.在完成开题报告及文献综述后,指导教师开始指导学生撰写毕业论文初稿。

(三)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13周至第18周:

1.学生按照毕业论文的写作规范和指导教师的要求,在收集资料、处理信息、形成思路的基础上进行毕业论文写作。

2.学生通过写作完成毕业论文初稿,指导教师审阅后提出修改建议,18周结束前毕业论文基本写作完成,直至定稿。

(三)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第19周至第20

1.论文定稿后,学生填写《毕业论文答辩资格申请表》,提请指导老师审核签字,准备参加第一轮毕业论文答辩。无特殊理由的,原则上所有毕业班学生都应该参加第一轮毕业论文答辩。

2.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论文质量等方面的情况填写《指导教师评语表》,评定毕业论文成绩。

3.第20周结束前,指导教师应将学生毕业论文定稿电子版(两个文档)、《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书面版)以及《指导教师评语表》统一提交至学院办公室。

 

三、答辩阶段

(一)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1周至第4周:

1.学院成立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负责学院答辩工作。

2.符合答辩条件的学生准备三份毕业论文(打印稿),交由指导老师并统一上交学院办公室,以供答辩老师评阅和答辩准备。

(二)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5周――第9周:

1.指导教师严格把关参加答辩学生的论文质量。学院将会在第4-5周组织论文进行第一轮答辩。第一轮答辩没通过的,学院将另行安排进入第二轮答辩。

2.答辩委员会综合指导教师评定的成绩、评阅教师评定的成绩以及答辩小组的评价,按照毕业论文评定细则,确定学生毕业论文的最终成绩,报学院毕业论文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3.学生按照答辩小组指出的修改意见,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毕业论文修改并完成终稿,按要求把电子稿提交给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汇总后上交学院。

(三)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第10周――第11周:

毕业论文数据整理与资料归档。

 

         

                                                      

                              法学院

                             2009918

 

 

 

 

 

(注:计划实施过程中如有变化会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