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届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公告(二)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0-04-14浏览次数:1292

    
根据《法学院2010届毕业论文工作计划》的要求及第一批毕业论
文答辩工作的情况,现将参加第二批(轮)毕业论文答辩的安排公告如下:
一、参加答辩的对象
未参加第一批毕业论文答辩的同学,除未获得毕业论文答辩资格外,应全部参加本次毕业论文答辩;第一批毕业论文答辩后初定为论文不合格的同学参加本次二轮毕业论文答辩;第一批毕业论文答辩后初定为优秀论文的同学参加本次二轮毕业论文答辩。
二、第二批(轮)论文答辩时间:
法学专业:2010年4月16日(星期五)
下午13:00-16:30
三、第二批(轮)论文答辩分组:
法学专业:9个小组
学生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详见附件。
四、参加答辩的学生须提前到答辩地点,将PPT文件拷进电脑。
学生自我陈述时间10分钟左右,主要介绍论文提要、论文的新颖性与本人见解,不得宣读原文。回答老师提问应言简意赅具有针对性,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在20-30分钟之间。
参加第二轮答辩的同学,着重陈述论文的改进与完善之处。
五、答辩过程允许旁听,旁听者请遵守答辩场所的秩序。
六、本次论文答辩不合格或论文优秀者将进入下一轮答辩,答辩时间另定。请各位参加答辩的同学在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将定稿及时交给指导老师并经确认。
七、注意事项:
1、答辩小组人员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2、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或不对所指导的学生提问。
3、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评议确定。
4、毕业论文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按照论文成绩评定细则组成。按照《浙江万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毕业论文成绩从严要求,优秀论文不超过15%。最终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核并由论文指导委员会最终确定。 
法学院
2010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