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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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万里学院文件

 


浙万院〔200727

 

浙江万里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适用于除浙江、江苏外的其他省市区及浙江艺术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工作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全称为浙江万里学院,地址为浙江省宁波市高教园区钱湖南路8号,邮政编码为315100。浙江万里学院基础学院的地址为宁波市邱隘回龙,邮政编码为315101。学校的国家代码为10876,浙江省代码为014

第三条 学校是经教育部批准的国有省属普通本科院校,按教育成本收取学费,被教育部定为国有高校实行新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的试点单位(非民办系列)。学校由浙江省教育厅主管,浙江省万里教育集团举办。

第四条 学校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校发展需要拟定招生规模、招生计划,制定学校招生政策,决定学校招生重大事宜。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校长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协调处理学校招生工作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区)招生工作的规章规定;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核准的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分专业招生计划,负责新生录取工作;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实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长介绍本校的情况和录取规则。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六条 录取新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入学考核形式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七条 学校部分课程在教学中使用英语教材和英语教学,非英语语种的考生填报志愿时,应慎重。

第八条 对体检标准,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等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无其他特殊要求。

第九条 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特殊要求。

第十条 根据各省(市、区)招办提供的本批次分数线以上生源情况,由学校确定基本分数线。若生源充足,一般按计划数的120%的比例提取考生档案(浙江省艺术类考生按省有关规定执行)。若生源不足,则第一志愿全额调档,并按有关省(市、区)的规定提取其他志愿及补报、降分考生档案。具体程序为:

1.按照考生报考学校志愿先后录取。即先录取学院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依此类推。

2.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艺术类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按专业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最低录取分数线以上,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投档,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投档,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剂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4.专业分数级差要求:学校在分专业录取时,考生所填第一、第二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第二、第三专业之间的分数级差为2分,其他专业志愿则视专业生源情况录取。

第十一条 学校对考生的单科成绩要求是:

1.英语。英语专业要求英语110分以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英语100分以上,日语专业要求英语90分以上,艺术生填报艺术设计、动画专业要求英语50分以上。

2.数学。文科生填报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要求数学95分以上。

3.理科生填报动画、建筑学、景观建筑设计专业要求有一定的美术基础。

在实际录取中,学校可根据生源总体情况适当调整单科成绩要求。

第十二条 严格执行教育部和各有关省(市、区)高校招生委员会的加分优惠政策。

第十三条 根据生源情况须调整招生计划时,学校将向有关省(市、区)教育厅计财处、教育考试院(招办)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四条 在浙江省内,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一年级新生在基础学院学习,二年级开始根据《浙江万里学院专业分流管理办法》(浙万院教〔200346号),在尊重学生志愿的基础上,学校结合教学资源进行专业分流。

第三章 录取与入学

第十五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经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核准后,由学校寄发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第十六条 2007年学校招生以浙江省为主,同时面向广东、江苏、山东、福建、辽宁、安徽、四川、重庆、湖北、河南、新疆、吉林、云南、黑龙江、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海南、贵州等20个省(市、区)招收部分本科生。2007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区)教育考试院(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第十七条 学费与住宿费

学生学费每学年按学年制收费标准收取,即一般专业为每生每学年16000元;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面向浙江省招生的第二批本科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和面向宁波地区招生的第二批本科生物技术专业每生每学年3960元。

学生公寓住宿费为每学年1200元。其中第一年在基础学院学习的住宿费按不同类型的宿舍收取(900-1200/学年)。

第十八条 为鼓励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学校设立高额奖学金制度。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按规定在三个月内对考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方取得学籍。对取得学籍的学生,学校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按照专业教学计划进行教学。

第四章  其它

第二十条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zw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w.zwu.edu.cn

招生电子信箱:zsb@ zwu.edu.cn

招生咨询电话:0574-8822206688222065

传真:0574-88222065

招生咨询QQ651705491

第二十一条 以上录取规则与所在省(市、区)招生政策不符的,执行所在省(市、区)的招生政策。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经学校批准之日起执行。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七年四月十二日

 

 

 

主题词: 学校  2007  招生章程

浙江万里学院校长办公室      2007年4月12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