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统计,法学院2009届毕业生在激烈的国家公务员招考中有28人被录用。同时,2009年国家司法考试共有261名法学院学生报考,71人通过。两项考试的成绩均创了法学院的历史新高。
近年来,法学院围绕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总体设计上贯穿“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具体思路是“宽口径、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个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实践上都立足于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推进开放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交流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在深化教学模式改革的同时,法学院妥善处理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趋利避害,有效地发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正效应。一方面是在教学内容上衔接好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与现实法学教育的关系;另一方面,强调法学教学尊重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本质与规律,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为契机,加快法学教育的改革步伐,实现国家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经过多年的探索与实践,目前,法学院的教学改革成效开始显现,毕业生就业竞争能力明显提高。
近年来,法学院围绕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按照知识、能力与素质协调发展的要求,构建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总体设计上贯穿“以能力培养为主线”,具体思路是“宽口径、实基础、强能力、高素质、重个性”,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实践上都立足于学生的实际情况和用人单位的需求,推进开放式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社会适应能力、交流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在深化教学模式改革的同时,法学院妥善处理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与法学教育的关系,趋利避害,有效地发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对法学教育的正效应。一方面是在教学内容上衔接好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与现实法学教育的关系;另一方面,强调法学教学尊重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的本质与规律,以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为契机,加快法学教育的改革步伐,实现国家考试与法学教育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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