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4日是我国第七个国家宪法日,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组织同学们到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参观学习。
在经过出示甬行码、进行身份登记等一系列操作后,同学们进入了市中院大门。首先映入眼帘的是法院门口的獬豸石雕,这是我国上古传说中的一种神兽,它似羊非羊,似鹿非鹿,在古代的法律文化中,一向被视为公平正义的象征。在它的背后就是市中院这座气势恢宏的建筑,一共有三层,在法院讲解员的带领下,我们分别参观了执行指挥中心、人民调解中心、立案办事台、信访接待室等,了解了法院部分日常工作。
接着同学们来到刑事诉讼法庭,旁听了一起刑事案件。这起刑事案件的被告人于2004年参与在宁波市发生的一起打架斗殴事件, 涉嫌致一人死亡、 一人轻伤,以涉嫌故意伤害罪的名义被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诉讼。旁听刑事案件的庭审过程对同学们来说是十分难得的体验。作为法学生,缺少的是将理论知识与具体实践相结合的机会。此次市中院的参观学习之旅,使同学们在具体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并将课本上的理论程序与实际庭审程序相结合,既更加深刻学习了所学知识,又实地体验了法律实务。
对于此次在国家宪法日这个特殊的日子能够来到市中院参观学习,同学们表示受益颇多、不虚此行。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筑牢司法公正底线,增强法治观念。作为法学生,应起模范带头作用,自觉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相信经过此次参观学习,再次回到课堂之时,同学们一定能坚定信念、不忘初心,加强法律理论学习,为日后的工作学习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