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加强毕业论文(设计)的管理,把诚信意识、规范意识及质量意识建设作为毕业论文(设计)的常态化工作,保证本科人才培养基本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决定开展2021届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抽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学院材料报送
截止时间 | 材料 | 备注 |
答辩前二周 | 抽检方案(附答辩安排) | 电子文档上传论文平台(文档审查) |
一辩结束一周内 | 毕业论文 | 上传至论文平台 |
答辩结束一周内 | 学院对毕业论文检查工作报告 | 电子文档上传论文平台、纸质文档盖章签字后上交 |
(二)检查安排
截止时间 | 任务 | 内容 |
2021年4月30日 | 指导教师自查 | 任务书、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文献翻译、论文终稿、指导记录等材料,严格按专业格式要求撰写(教育部本科毕业论文抽检重点为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 |
答辩前一周 | 学院抽查 | 学院对所有专业按不低于30%进行随机抽检,如果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指导教师改正 |
一辩结束一周内 | 学校检查 | 对所有专业进行随机抽检督查(如果存在严重问题,将问责) |
二、工作要求
1. 学院要高度重视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自查工作,将工作任务布置落实到每一位指导教师,明确具体工作要求;
2. 指导教师作为第一责任人对所指导的毕业设计(论文)逐项(篇)做好自查工作,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做好完善整改工作,严格控制文字复制比不超过30%;
3. 学院要组织专家做好抽查工作,每个专业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30%,对于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举一反三督促指导教师做好整改工作;
4. 学校将在指导教师自查和学院抽查基础上,组织校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进行抽检,对自查、抽查中“存在问题毕业论文”的指导教师,以及存在较多问题的学院,学校在校内通报,并提出限期整改要求。
三、其他
2021年5月底前,学院应完成自查、抽查及整改工作报告,并将相关情况以电子文档上传至论文平台(文档审查),纸质文档签字盖章后上交至教务部。
联系人:章辰飞 电话:88222561 短号:665772
附件:《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0〕5号)
教 务 部
2021年3月22日
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doc关于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