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人形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对当代知识产权研究的启示”主题学术讲座成功举办

来源:张叶发稿时间:2024-07-09浏览次数:10

77日下午,在法学院7303会议室,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副教授、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博士后孙山老师应邀作了“论人形机器人的法律地位及其对当代知识产权研究的启示”主题学术讲座,讲座由法学院知识产权专业负责人邵辉博士主持。

讲座伊始,邵辉博士对孙山老师进行了简要介绍。据悉,孙山老师师从我国著名知识产权法学家刘春田先生,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法基础理论研究和知识产权前沿问题探索,目前已出版专著《知识产权的私法救济体系研究》和《知识产权请求权原论》两部,先后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青年项目“知识产权请求权的理论基础与规范设计研究”(项目编号为13CFX089)和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法典化背景下商业秘密保护的单独立法研究”(项目编号为23BFX184)两项,在法学类CSSCI期刊发表论文20余篇,其中多篇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

讲座中,孙山老师以自己在《东方法学》2024年第3期发表的论文“论人形机器人的法律地位”为实例进行解析,为我院青年教师详细地介绍了关于“人形机器人的法律地位”这一研究从最初的写作想法,到如何提炼具体研究问题,再到如何根据人形机器人产业实践的发展进行真实调研,最后如何通过文章章节标题设置和参考文献选择等论文写作全过程。

随后,孙山老师从“具身与涌现:人形机器人运行的现象解决”、“貌合神离:人形机器人法律主体地位之否定”以及“需要特别规制的特殊对象”三个层面,层层递进,详细解读了论文写作过程中如何针对新现象提出理论层面的疑问、如何处理基础理论研究与关注新问题之间的二律背反、如何在新问题的解决中贯穿“权利——义务——责任”的法学思维、如何较快掌握复杂技术构成和随机涌现下的人工智能基本原理等问题,并总结出经济交往的现实需要是立法者考量的首要因素、伦理关怀是主体资格被法律确认时的次要考量因素以及民事法律主体资格确认的最终落脚点是民事责任的承担等三点结论。

最后,孙山老师还结合自己作为多家期刊的外审专家审稿经验,建议我院青年教师要多写多发、积累扎实前期研究成果,尽快完成从博士研究生到独立科研人员的身份转换。在论文写作和课题申报实践中,逐渐凝聚自己的研究方向和研究特色。并强调在选择或者搭建理论框架时,不用去追求过度复杂或不切实际的理论模型,大道至简,体系越简明,结构越优良,解释力自然就越强;尤其是在面对层出不穷的新技术、新问题时,总是会涉及到立场的选择、价值的衡量以及利弊的判断,这时愈加能够看出一个学者的理论视野和理论空间。在交流互动环节,我院教师就“如何适应知识产权研究技术性较强”以及“如何立足自身实际形成自己的研究特色”等问题同孙山老师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和交流,进一步加深了学院师生对当代知识产权研究的系统认识。

据悉,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目前已初步形成以法学专业为主体、以知识产权专业和社会工作专业为侧翼的“一体两翼”发展格局。其中,知识产权专业自设立以来,坚持立足宁波、立足创新、立足实践,面向产业、面向行业、面向企业的特色定位,始终以产业知识产权为中心,致力于培养应用型、涉外型、复合型的知识产权高端实用人才,致力于探索“一体两翼”的新型组织架构,致力于打造国际专业知名、国内特色鲜明的一流知识产权学院,建成集教育、科研、智库、服务功能“四位一体”的现代产业学院,建成有区域辨识度的产业知识产权宁波模式,建成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知识产权中国学派。


文图:邵辉  审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