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赴“律校”之约!法学院与宁波市律师协会开展合作共建

来源:张叶发稿时间:2024-09-26浏览次数:10



925日下午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与宁波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合作协议签约仪式暨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第一期)合作共建活动我院7505成功举行。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受市律协委托,与法学院联合举办本次活动。

法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余妙宏教授、裴桦教授,副院长郭颖华、法律系主任余海鸥、私法教研中心主任崔艳峰、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浙海、婚姻家事专业委员会主任章卫光、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宁波校友会会长周苗成、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余名委员代表、青年律师代表以及法学院师生代表等50余人参加本次活动。

法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余妙宏致欢迎词。余妙宏院长在致辞中表示,面对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新要求,要立足增进实务部门与高校之间的交流互动,开展以问题为导向、以需求为导向开展双方创新、高校的合作共建。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法学院宁波校友会会长周苗成介绍了参会委员情况,强调双方将本着优势互补、互惠共赢的原则,构造多渠道、多元化的合作共建方案。

签约仪式上,法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余妙宏,浙江省律师协会公司委副主任、宁波市律师协会公司委主任、浙江导师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浙海律师分别代表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和宁波市律师协会签署了《合作协议书》


期间,与会人员纷纷围绕新《公司法》作专题讲座与主题发言,就公司法领域理论与实务问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和热切交流。法学院崔艳峰副教授围绕《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公司法的重大修改》主题,回顾了公司法修订和修正历程,围绕“增加便利投融资的资本制度”“强化股东出资的责任约束机制”和“优化公司治理体系”三个方面,总结梳理了《公司法》修订后,优化营商环境视角下的重大修改。浙江共业律师事务所李祯作《新公司法修订后的股权对外转让规则》专题分享,落足与股权转让协议,就新《公司法》修订的背景下,实务中股权转让协议的拟定要点进行了分析。浙江海泰律师事务所叶凌男作《原始股东(发起人)的资本充实担保责任之理解》专题分享,结合实务中的裁判观点、争论观点,层层深入地展开对原始股东(发起人)的资本充实担保责任不同观点的理解与分析。

最后,宁波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主任、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王浙海作《新公司法内在逻辑体系的通俗化理解》专题分享,他着重分析了新《公司法》修订所围绕的“人”“钱”“企业生命周期”三个中心及“时间先后”“企业责任”两大内在逻辑。王浙海主任在总结发言中,表示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将联合法学院,开展更深层次的合作交流

据悉,法学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高素质应用型法治人才培养,此次法学院同宁波市律协公司法专业委员会开展合作共建,期待在与实务部门的深入合作中,进一步推进学院法学理论教学与法律实务教育相贯通,更好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服务法治社会建设。

文图:梁艺赢、黄海心 审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