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7日下午,法学院党委在7#310会议室举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党委书记余妙宏主持会议,党委委员王宏志做党课分析。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院领导班子、支部书记参与学习,并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交流了学习体会。
2024年4月26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党委委员王宏志做党课分享,他逐条讲授了学位法相关规定,并与1980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进行比较分析,围绕学位法的立法背景、核心内容和修订意义等进行深入学习研讨。他指出,学位制度是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学位法》的通过,对于提高我国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学位法》的出台标志着中国学位制度走向成熟,为教育强国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会议指出,学位法全面总结了学位条例实施以来学位工作改革发展的成果和经验,对学位类型、学位工作体制、学位授予资格制度、学位授予条件和程序以及学位质量保障体系等作出了重大创新,有针对性地破解了学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系统构建了中国特色的学位法律制度,是我国学位工作和教育法治建设的一项重大成果,对于加快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位法的重大意义,深入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准确把握法律规定,明确学位工作各项管理要求,并结合学校实际全面梳理修订现有相关规章制度,推动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促进创新发展,提升依法治校工作水平,助力学校学院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会议强调,党员干部要把学习领会学位法的精神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抓住学校学院当前发展的黄金时期,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聚焦中心任务和事业规划,助力学校建设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