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党支部共建,这场会议干货满满!

来源:张叶发稿时间:2025-05-14浏览次数:10


513日下午,在法学院7310会议室,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全体教师和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律师共同开展了关于《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理解与适用的研讨会。会议由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全体教师、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律师参加。

会议伊始,我院教师第二党支部书记崔艳峰老师对《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的制定背景和基本框架进行了详细介绍,指出当今预付式消费所存在的问题,阐明了关于预付式消费中的具体规定和意义。

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陈乐永律师就《预付式消费民事纠纷司法解释》相关问题进行解读,分别就适用的范围,原告主体资格问题以及经营是否合规,具体规定的法条是否清晰,充值后遭遇经营者“卷款跑路”如何维权等具体问题和简单示例提出自己的观点和看法,结合法律中的条文进行解读和分析,进一步推导出法条背后的含义,从消费者维权和经营主体是否适用等多重角度深入探讨当今时代下的预付式消费所面临的法律问题。

与会代表纷纷围绕主题结合各自领域做交流发言,就“现实生活中维权难”“关于小额预付式消费如何立案”等问题进行了的交流与讨论。

最后,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教师第二党支部全体教师、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全体律师共同签订《党支部共建协议》。法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余妙宏进行总结讲话,提出了对共建方式的期望和具体要求。

此次研讨会不仅深化了对法律解释在新消费场景中运用的理解,助力提升实务分析与审判思维能力,更为党支部携手推动法律服务与党建共建提供了范例,彰显了党支部在汇聚法律专业力量、探索法律实践、服务社会民生等方面的重要引领作用,有助于强化党支部建设,提升党员在法律领域服务群众、推动法治建设的效能与水平。

(文图:申英凡、张叶、范起赫  审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