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知识产权学院“产业知识产权论坛”——“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治理:从人际协作到人机共创”主题讲座成功举办

来源:张叶发稿时间:2025-05-23浏览次数:10

520日下午,宁波知识产权学院“产业知识产权论坛”第一期在法学院7310会议室顺利举办。本期论坛邀请北京化工大学教授余俊来我院开展专题讲座,主题为“人工智能与知识产权治理:从人际协作到人机共”;浙江万里学院法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宁波知识产权学院理事长余妙宏主持,三十余名师生参加。

余俊教授以《黑神话:悟空》《哪吒之魔童降世》等现象级文化产品为切入点,系统构建了人工智能参与创作的三维分析框架。在第一单元“人机协作治理经验”中,其通过对等协作、层级协作、委托协作三种模式解构传统创作生态,援引北京互联网法院“AI文生图著作权第一案”等典型案例,揭示现行法律体系对人工智能创作物的认定逻辑。

在剖析“人机共创治理困境”时,余教授提出三重结构性矛盾:主体性困境体现为AI突破《著作权法》《专利法》对“作者”的限定性解释,呈现出超越工具属性的创作能动性;关系性困境聚焦非契约性人机互动难以契合《民法典》对民事法律关系的形式要件,算法黑箱与数据依赖导致权责认定模糊化;价值性困境则表现为AI创作投入产出非线性特征,与传统法律静态价值分配机制产生根本性冲突。

面对治理范式重构的时代命题,余俊教授提出构建动态适应型治理体系的改革路径。其建议采用“技术中立原则+风险分级管控”的双轨策略,通过引入算法透明度义务、建立数据溯源机制等制度创新,实现从“创作者本位”向“创作生态治理”的范式转换。余俊教授最后总结,我们面临的核心问题就是,如何将一个为人类创造者设计的制度转变为一个能够管理人机共创生态的治理体系。

研讨环节引发深度思想碰撞。赵春兰教授结合其主持的项目与日常对AI的使用提出了思考;唐先锋教授质疑了人类主体性绝对化的法理基础,主张构建“人机协同责任共同体”;邵辉老师通过对比中美AI版权司法实践,揭示我国法官面临的主体认定悖论;刘斌强老师基于其在美国的访学经历,建议借鉴“合理使用制度弹性化”改革经验。

与会师生纷纷表示,余俊教授的学术报告兼具理论前瞻性与实践指导价值,为应对人工智能引发的知识产权制度变革提供了系统化的研究进路。学院将持续推进跨学科研究团队建设,助力培养适应智能时代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文图:汪子祥  审核:法学院、宁波知识产权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