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张竞尹发稿时间:2016-09-27浏览次数:5129

 

 



各县(市)区科技局,四区二岛管委会科技管理部门,各高校、科研院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计划年度安排,现将有关2017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题方向 

2017年度市软科学研究以服务于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为目标,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有效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实施八八战略两创”“两富”“两美战略,扎实推进一圈三中心、创新型城市以及全国大城市第一方队建设等科技、经济、社会改革、创新、发展中的一系列前瞻性、战略性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而展开。选题范围详见《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指南》。 

二、申报要求 

12017年度市软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分为重大(招标)项目、面上项目与出版项目三大类。其中重大(招标)类项目不得更改(招标)项目名称;面上项目包括若干小类,每小类列有若干参考选题。申报单位可径行申报面上项目所列选题,也可结合面上项目所列选题方向自行确定选题;出版项目自定选题。

2、申报主体须为在我市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机关法人单位。

提倡、鼓励与支持跨学科、跨部门、跨地域联合申报与研究软科学项目。市外单位申报时,必须在本市内有具备资质的合作单位。

项目第一负责人所在单位原则上应与项目第一承担单位一致。

3、累计已负责1个在研软科学项目,或已参与2个在研软科学项目的研究人员,在项目研究任务完成并通过验收前,不得申报新的项目。 

在研国家、省级自然基金、社科基金、软科学项目的负责人可以申报2017年度市软科学项目。

4、既往有项目撤题(中止)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7年度任何类型软科学项目。有结题情形者,原则上不得申报2017年度重大(招标)类项目。

已获国家、省级立项的项目,不得以基本或完全相同的内容重复申报市级软科学项目。已承担相关市级项目者,不得重复申报内容基本或完全相同的选题。 

5、各县(市)区、四区二岛,各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市各有关部门暂不限制申报项目数额,每个企业限报2项。

三、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采取书面申报与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网上申报地址为:http://xmsb.nbsti.gov.cn 书面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请表、可行性研究报告,一式三份。

2、项目申报日期为2016920日至20161026日。

具体联系:杨华陈清升2102,马文明2075

附件:2017年度宁波市软科学研究指南.docx

                                            科研部

                                          2016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