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届法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答辩委员会公告(一)

来源:系统管理员发稿时间:2011-03-15浏览次数:2187

    

根据学院工作安排,现将有关答辩的具体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第一轮答辩时间:法学专业:319(周六)

公管专业:320(周日)

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二、1.参加答辩的学生须准备好自我陈述的PPT材料,并提前到达答辩地点,将PPT拷进电脑。学生自我陈述时间控制在10分钟左右,主要介绍论文论题、体系、论文的新颖性内容以及本人的观点,不得宣读原文。回答老师提问应言简意赅,每位学生答辩时间在20分钟左右。

2. 参加答辩的学生须准备纸、笔,答辩结束以后及时记录下答辩组老师给予的论文修改意见,并按照要求修改论文。

三、法学专业学生答辩分12个小组进行,公管专业学生答辩分5个小组进行,学生答辩分组名单及答辩地点请见通告。

四、答辩过程允许旁听,旁听者请遵守答辩场所的秩序。

五、答辩不合格或论文优秀者将进入二轮答辩,答辩时间另定。请各位同学在一轮答辩结束后,根据答辩小组意见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及时修改论文,将定稿及时交给指导老师并经确认。

六、注意事项:

1.答辩小组人员服从工作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无特殊原因不得请假。

2. 指导教师原则上不参加所指导学生的论文答辩或不对所指导的学生提问。

3.答辩成绩由答辩小组评议确定。请答辩组老师准时参加答辩工作,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将论文修改意见填入《毕业论文修改建议表》,并请各答辩组组

长于323(第五周周三)之前,将《毕业论文成绩评定表》、《毕业论文修改建议表》、《毕业论文答辩记录表》(电子版、纸制版各一份)提交至法学院办公室。

4.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最终成绩由指导教师成绩、评阅教师成绩和答辩成绩三部分组成。按照《浙江万里学院毕业论文(设计)工作规定》,毕业论文成绩从严要求,优秀论文不超过15%。最终成绩经答辩委员会审核并由论文指导委员会最终确定。

附件1:法学专业第一轮答辩分组

附件2:公管专业第一轮答辩分组

法学院

2011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