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单位:
浙江省民政厅2015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就课题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申报要求
1.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民政系统和热心于民政政策理论研究的组织和个人可根据《2015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参考目录》(见附件)进行申报。选题立项按照重大委托课题和资助课题两类进行。
2.申报课题的选题应符合参考目录的要求,具体课题由申报者自行设计。各有关单位可结合实际,申报对民政事业发展具有现实或前瞻意义的专项课题。
3.课题申报以课题组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原则上不少于3人;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前三位成员不能同时申报两项(含)以上课题;未完成2014年度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的负责人不得申报本年度课题。
4.2015年度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原则上在6月底前完成所有立项程序,2016年3月底前结题。
5.为保证课题资助经费的及时拨付,承担重大委托课题和资助课题的单位,必须提供正式发票(不包含往来款收据、非经营性收款收据)。
6.请课题申报者请根据《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在设计课题时充分考虑课题研究内容、研究计划、研究进度以及研究经费。
二、申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申报者需填写《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申报表》一式1份(A4纸双面打印)以及《汇总表》,并提交电子版。
2.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6日(星期三)下班前。申报材料由学院统一汇总送交校科技部,逾期不予受理。
3.联系人(电话):陈一女(88222075) 徐侠民(88222267)
附件4:浙江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试行).doc
校科技部
201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