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12月4日,时值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自觉维护宪法权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使法学院全体教师增强制度意识,履行宪法使命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法学院组织了教师党员宪法集体学习活动,并为每位教师党员发放《宪法》文本。
集体学习中,公法教研中心的王宏志老师为大家做了《中国宪法的法理解读》专题讲座,从“作为根本规范的宪法”、“作为政治安排的宪法”、“作为历史事实的宪法”、“作为价值关怀的宪法”四个维度对我国宪法作了多重解读。学习中,教师党员们纷纷就宪法精神、宪法意识、宪法的规范性等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法学院党委书记、执行院长余妙宏总结时强调,“学习宪法要与法学理论相结合,既要以宪法规范为基础,又要看到宪法规范之外的原理和事实。”
通过此次专题学习,学院教师党员们更深刻的认识到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公民权利的根本法律保障,具有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是真正意义上的人民宪法。未来,学院将进一步弘扬宪法精神,筑牢宪法信仰,在日常教学、管理中,更加注重学生的宪法意识,培养契合法治现代化建设需求的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助力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
(文图:陈荣芳 审核: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