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2级法学案例评析课的开放通知

发稿时间:2013-09-16浏览次数:1

  • 为锻炼同学们的实践能力,依据法学专业教学计划安排,学院要求2012级法学专业所有同学在本学期必须取得一定的法学技能训练学分。从教学第3周周二起,法学训练中心承担的技能训练项目——法学“案例评析”正式开放。

    一、        训练名称:案例评析

    二、        训练对象:2012级法学专业学生

    三、        训练内容:观看法制节目并提交评析报告

    四、        训练要求:2012级法学本科学生必须在本学期完成2个法制节目的观看及评析。观看法制节目后,当堂完成第一份实训报告,并于一周内将第二份训练表格(课后实训报告)由学习委员统一交至62#421法学院训练中心办公室。

    法学“案例评析”的训练成绩将计入学分,课程未修满规定学分者不能毕业

    五、        训练开放时间:教学周第3周至16周,每周一至周五晚上18:00--20:00。播放《律师视点》、《今日说法》、《中国法庭》、《经济与法》等法制栏目节目,每次播放两个案例,选择其中一个案例进行评析。

    六、        训练开放地点:62#431案例放映室(该教室可容纳30人)。

                                       

       法学院训练中心

                                               2013- 9- 12

    备注:

    法学121班-124班主要训练时间段为教学第3、6、8、10、12、14周;

    法学125班-128班主要训练时间段为教学第5、7、9、11、13、15周;

    教学第16周为法学121-128各班级公共时间段。

    要求法学12级全体同学第一次观看案例及与该案相关的2份报告的提交必须在教学第10周之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