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中心凝练出“校地协同、内外融通,学以致用、实践育人”的实验教学理念。其中“校地协同、内外融通”是结合法学的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特点,中心加强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打破法学教育与法律行业之间的传统藩篱,构建校地合作机制,推进法学实验教学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资源共享,促进师生逐步融入实务部门、融入行业、融入社会;“学以致用、实践育人”是指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构建了与理论教学并重的实训、实习、实践、创新创业训练教学体系,以学生的法律能力培养为核心,锻炼与提高学生的适应社会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从而实现中心“面向地方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业部门培养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实验教学定位。

在此理念的引领下,中心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加强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行业指导委员会。行业指导委员会与法学专业教学委员会联合开展法学专业实验教学建设,推进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构建了“政府指导、高校主导、行业协同、企业参与”的“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

(一)校地联合推进中心内涵建设

依托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形成校地“六维协同”机制,即“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共同参与教学实施”等联合推进中心内涵建设。

在校地“六维协同”的基础上,实施“五个引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 “校地协同,实践育人机制,推进法学实验教学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融合。

①引入法律职业资格标准,校地联合修订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规格标准——构建了实践教学目标形成机制。

②引入法律行业标准,校地联合设计法学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确保教学方案的制定能够将社会需要和个人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教学方案实施过程能够严格按照设计目标进行——形成了验教学课程体系共建机制。

③引入法律行业核心技术标准,校地联合建设专业实验核心课程,贴近法律行业实际需求,确保学生专业核心应用能力的训练与素质培育能够有效实施——形成了课程共建机制。

④引入行业、企业专家,采取校地互聘、专兼结合的办法,组建专业教学团队,着力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师资队伍共建机制。

⑤引入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形成了校地联合指导学生实习实践机制。

——校地联合举办创新、创业及就业指导讲座,提高创新、创业技能;

——联合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实习,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创新与创业机会扑捉能力、创造工作岗位能力、企业家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

⑥建立辅导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工作机制。实现了第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中心依托“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联合地方法律实务部门专家对法学专业能力与素质构成进行系统分析,设计出专业能力体系结构,包括具体的技能点,以此作为实验教学的目标。

依据法学专业能力构成,为了强化学生法律综合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中心树立“大实验观”的实验教学体系构架思路,校地联合构建了以实训、实习、实践、创新创业、素质拓展为载体,以训练项目为依托的“三实两创一拓”实验教学体系。

  

  

  

(二)校地协同开发课程资源

1.校地联合开发实训课程

依据当前以律师为代表的法律职业者的业务重心由诉讼转向非诉讼的现实,中心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联合了《法律方法》、《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政府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会计法律事务》、《律师实务训练》、《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对外贸易法律实务训练》“非诉讼法律实务训练”课程群,出版教材3本。

2.校地联合建设了法学实验教学数字化资源

校地联合设计的“法学数字化模拟训练软件”、“万里模拟法庭训练系统”、“法学非诉讼行政法律实务实训系统” 3个法学训练软件获得国家著作权登记;校地联合建设法律法规、案例库,其中有自实务部门的案例2000多个。

(三) 校地协同建设 “双师型”师资队伍

近年来,中心选派13名教师到地方法律实务部门挂职锻炼等途径,不断提高教师的法律实务能力;目前,“中心”已凝聚与培养了一支教学理念先进、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的实训指导教师队伍。其中,校内实训的任课教师40人,,校外兼职实训指导的任课教师43人。在校内40名任课教师中有教授5名,副教授20名,讲师13名,其中有浙江省地方立法专家库专家2名,省之江学者2名,省“151”人才工程2名,省高校青年教师资助对象5名,宁波市“五个一批”社科学术带头人3名,市名师培养对象2名,市 “4321人才工程”培养人选2名,宁波市领军和拔尖人才培养工程第二层次培养人员2人,宁波市仲裁员2人,具有教师、律师资格的“双师型”教师21人。

(四)校地共建虚实结合的训练平台

1. 校地联合建设法了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法学训练中心

法学训练中心设有5个实体训练平台、1个虚拟训练平台。其中:

1)诉讼法律实务训练平台:由模拟法庭、模拟仲裁庭、诉讼实务“数字化”模拟训练分室、物证技术实验室组成,主要承担《诉讼实务数字化模拟训练》、《民事诉讼仿真模拟训练》、《刑事诉讼仿真模拟训练》、《民事诉讼模拟法庭》、《法律文书写作》、刑事诉讼模拟法庭》课程,以及《法庭论辩》、《校内开庭》、《物证技术实验》等计划外的开放性训练教学任务。训练学生的起诉能力,诉讼证据收集、保全、审查与运用能力,案件争议点归纳能力,案件协助执行能力,法庭技术、综合表达能力同时,满足学生对刑事侦查方面的图像技术、文书检验、痕迹检验、模拟犯罪现场勘察能力自主训练的需要。其中“校内开庭”是在“中心”的标准数字模拟法庭建成后,在本地法院、检察院等法律实务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们已经有条件做到常态化的校内开庭,各种类型的案件都能够在校内开庭。

2)非诉讼法律实务训练平台(获宁波市教学成果二等奖):由非诉讼实务“数字化”模拟训练分室、案例评析分室、实务仿真训练室、社会调查室、案例研讨分室组成,主要承担《案例评析》、《法律方法》、《社会调查方法与实践》、《政府法律实务》、《企业法律实务》、《会计法律事务》、《律师实务(非诉讼业务)训练》、《电子商务法律实务》、《对外贸易法律实务》等实训教学任务,训练学生的信息检索、提取、运用能力,法律关系分析、归纳能力,法律风险评估与控制能力,法律文书、合同起草与审查能力,谈判、纠纷太调处能力等。

3)科研平台:由学校的法经济学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地方法制研究所、社会管理研究所与校地联合建设的“宁波市律师发展研究中心”、“行政法治研究基地”、“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工作联系点”、“法律研究基地”等研究机构组成。

近年来,法学院学生在教师指导下,先后参与了《宁波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条例》、《宁波市促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条例》、《宁波市预防腐败条例》、《宁波市行政电子监察管理办法》、《宁波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宁波市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宁波市海洋生态环境和资源损害索赔办法》、《宁波市学生伤害纠纷处置办法和机制研究》、《宁波市燃气管理条例》、《宁波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宁波市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宁波市城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条例》、《宁波市城乡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宁波市终身教育促进条例》(草案)和《宁波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60多部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的立法咨询、论证、起草、修改工作,向各级人大或政府部门提交了100多条立法建议,多项立法建议获得立法部门的采纳。浙江省人大法工委主任丁祖年、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邬和民对万里法学院近年来参与地方立法工作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有效锻炼了学生的法律知识运用能力、创新能力。

4)社会服务平台:

中心先后与鄞州区司法局、宁波市司法局、鄞州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鄞州区税务局、宁波市妇联联合在校内设立了“鄞州区司法局浙江万里学院人民调解委员会”、“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浙江万里学院工作站”、“鄞州区消费者协会宁波市浙江万里学院联络站”、“税法宣传服务站”、“宁波市妇联维权中心万里服务站”等社会服务平台。2004年来,万里法律援助志愿者对外处理现场咨询和电话咨询10000多人次,接待来访群众500余人次,制作并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张,举办了大型的街头法律咨询与宣传50余次,进行非诉讼公民代理、出庭代理诉讼30余起,处理社区纠纷咨询及案件50余起,举办模拟法庭30余场次,提供法律文书及法律意见近500多件。参与志愿服务的学生也从中锻炼了社会能力、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5) 社会培训平台:近年来,校地联合开展了以下职业培训:司法考试培训480余人,通过司法考试320多人;律师职业技能培训400多人,人民调解员培训800多人;公务员面试技能培训160多人;执法人员心理技能培训120余人;街道社区管理人员培训400余人;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65人,积极推进区域法治专门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同时,也训练了学生与教师的法律职业能力。

(6)虚拟训练平台:

中心从硬件设施、网络平台、教学软件、数字化教学资源四个方面开展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提高管理效率、提升实训教学效果,改变实训教学传统形态,提高中心训练资源的开放共享度,拓展学生训练的时空。

①在硬件设施的数字化的建设方面:一是建设有“诉讼实务数字化模拟训练室”、“非诉讼法律实务数字化模拟训练室”;二是将部分硬件设备预留数字化物联接口,用于设备的信息化管理与教学应用开发;三是中心专门建立了服务器机房,为实验室信息化服务。

②在网络平台建设方面:“中心”建有网络化信息平台http://fxy.zwu.edu.cn/fxxlzx),并连接学校的Moodle教学平台(http://moodle.zwu.edu.cn/login/index.php)。师生通过“中心”网站可以查询各学期实训课程安排、训练室运行状况等信息;通过Moodle平台,学生可以在线训练、师生在线互动答疑。

在软件建设方面:在前期的示范中心建设中,中心自主开发的“法学‘数字化’模拟训练软件”、 “万里模拟法庭训练系统”、“企业法律实务实训系统”的基础上;添置了“电子政务模拟软件”“公共部门人力资源管理软件”、“司法实训模拟教学系统”、“公务员职业技能训练”、“司法实务训练软件”等软件,并将信息技术、数字化资源、数字化方式、人力资源和课程内容有机结合,构建了“‘数字化’模拟训练系统”(获得浙江省教学二等奖)。该系统具有多媒体、超文本、友好交互、虚拟仿真、远程共享等特性,可以再现实务运行过程,学生能以不同的角色身份进入该系统,以真实的案例为背景,根据各个职业角色分别进行相关实务流程操作训练、运用与阐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法律、管理文书。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限定学制”、“分班级训练”的固定时空训练方式的限制。

④数字化资源建设方面:近年来,学校引进中文数据库30多个、外文数据库近17个,为教师和学生科研、教学服务。法学训练中心选择来自实务部门的案例,建设“数字化”法学案例2000多个。学校网站(http://www.zwu.edu.cn)、校园信息门户网站(http://portal.zwu.edu.cn)与“中心”网站结合,实现了网络化实践教学管理。满足教师进行教学科研与学生进行研究性学习需要。

至今,诉讼实务数字化模拟训练已开展9年、法学非诉讼行政法律实务实训已开展3年、案例库已投入使用9年。

2.校地协同建设校外实践基地

根据实习实践教育的需要,中心联合地方法律实务部门共建了46家法学实习实践基地。如依托宁波市司法局的律师协会(120多个律师事务所),选择一批规模较大、专业性较强、管理较规范的律师事务所作为万里学院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实习点,为毕业生就业打下扎实基础。

(五)校地联合开展法学实践教学

1.联合指导学生校内实训课程:所有独立设置的实训课程都有实务部门人员参与指导,实务部门人员指导工作量占该课程总学时的30%以上。

2.联合指导学生科研活动:如联合指导学生申报浙江省“大学生新苗计划”科研项目、联合指导学生参加“挑战杯”竞赛活动等;另外,实务部门定期提供横向研究项目让师生参与,如宁波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将部门立法草案让法学院师生提出法律建议等。

3.联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中心与地方人事部门联合举行一年一度公务员考试模拟面试,帮助考生掌握面试技巧;联合“中国指南针教育集团”在校内举办司法考试培训班,目前已经连续举办了4年;联合宁波市鄞州区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员技能培训,目前已经连续开办了6年。

4.联合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近年来,学院老师与实务部门的专家联合,为一年级的学生举办“职业生涯规划”讲座,指导学生科学规划自己的发展;为三、四年级学生举办就业指导讲座、创业指导讲座。

5.联合指导学生的学期见习、暑期社会实践和毕业实习。

6.联合指导学生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如校地联合指导学生面向社会开展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律六进”等活动。

(六)校地联合探索政校行企联动、 学研创用融合”的法学实践教学新模式

1.推行“校地协同、五个结合,学考融合、赛训并举”的训练方式

根据法学实践能力的培养要求,中心采用“校地协同、五个结合,学考融合、赛训并举”的训练方式。即以能力(法律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社会能力)培养为“核心”,强化“政校行企”四方联动,在校地联合实施教学过程中,实行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实验教学与科研、实验教学与社会服务、实验教学与学生工作、模拟训练与实战训练等五个结合, “学研创用”的立体推进的训练方式;还将司法考试、公务员考试、人民调解员资格考试有关内容纳入实训课程进行系统训练,推进实训教学内容与职业证书考试内容有机融合,满足学生个性化职业发展的需要;在实践活动与素质展活动中,通过举办司法考试培训、律师职业技能培训、人民调解员培训、公务员考试培训、执法技能培训、社区管理人员培训、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举行演讲赛,模拟法庭比赛、法庭论辩赛、知识竞赛、主持人比赛、论文竞赛等各类竞赛,强化学生的团队合作意识、创新意识、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职业发展能力培养,促进学生综合素质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的养成。

2.采用“五位一体,合作互动”的训练方法体系

将“案例研讨”、“模拟训练”、“问题诊断”、“社会调研”、“社会实习”等五种训练方法有机结合、针对不同的训练项目、不同能力的学生进行灵活的安排,以提高学生训练的积极性。

3.构建了“多元化”课程评价体系

对于学校训练、校地合作训练、社会岗位实习的评价,依据项目训练大纲的评价标准推行“多元化”评价:

① 评价主体多元:即发动学生本人、同学、教师以及社会有关部门人士一起参与评价,共同来关心、促进学生的成长和进步,并特别重视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小组评价;

②评价内容的多元:既注意培养学生的元认知活动,更要重能力、重过程、重表现,把评价作为促进学生发展的重要手段。

③评价方式的多元:评价方式的多元化(考试、论文、报告、答辩...)。完善训练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