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器材管理规则
一、实验器材实行专人专管,责任到位。
二、所有器材均须按规定进行登记,杜绝有物无帐,有帐无物,确保帐物相符。
三、新购置、调拨的实验器材均要在到货后三日内开箱验收、安装调试,经验收或技术鉴定合格的及时办理登记手续,不合格的及时提出更换或索赔。
四、要定期清查对帐,凡需报废或已消耗的器材要按《实验器材报废注销制度》办理报废报耗手续,并做好登记。
五、仪器设备的使用说明书等随机资料原件要编目存档,以备查阅。需要随设备存贮使用说明书时,只存贮其复印件。
六、器材的保管须符合技术规范,保证贮藏安全、布局合理、防护科学、取存方便。
七、特殊器材要按其技术要求采取相应的防潮、防腐、防蛀、防震、防泄漏、防燃爆、防盗窃等防护保险措施加以重点管理,加强平时保养,定期进行技术监测,杜绝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和意外事故。
八、仪器设备、材料包装等要加贴标签,精密、贵重及部分特殊设备要建立使用维护卡,做到物、标、卡、帐、证相符。
九、凡受损的仪器设备须及时采取维修措施,必要时送外检修,确保正常使用。
十、实验器材管理中的失误,管理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