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学校相关规划与措施

1.学校有关实验教学建设的规划

《浙江万里学院本科教育发展纲要(2003-2005)》明确提出:学校努力践行以因材施教为核心的教学观,以适应社会需要、主动参与社会竞争为核心的市场观,以促进全体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内容的人本观。以此为先导,学校逐步确立了“以生为本、以师立校、面向市场、国际接轨”的办学理念

学校以培养基础实、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具有国际视野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为目标,按照专业教育与素质拓展、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共性提高与个性发展的“三结合”原则,构建适合社会发展的、以能力培养为核心的应用型人才培养模式,以区别于研究型人才和对应于岗位的职业技术型人才的培养。在《浙江万里学院关于修订本科专业人才培养计划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按照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要求,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在160学分的培养方案中,安排35-45个实践教学学分。

学校为进一步加快实验教学改革和实验室建设步伐,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学校制订了实验室工作规章制度汇编;这些制度规范了实验室管理与实验教学的各个环节,促进了优质资源的整合和共享,体现了学校高度重视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环节,将实验教学和理论教学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教高[2007]12号文件精神,推进高等教育“质量工程”,培养卓越工程师,学校制订了《浙江万里学院教学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浙万院教[2011]3号》文件、《关于公布〈浙江万里学院研究性教学课程规范试行方案〉》(浙万院教[2011]15号)、《关于公布〈浙江万里学院“实验实训实习”体系建设规范试行方案〉》(浙万院教[2011]17号)等文件。同时,学校每年划拨实验室建设专项经费用于实验室建设,除对国家、省市级实验室建设项目进行配套外,学校每年自立校实验室建设项目。学校每年投入近100万元,对于进行实验教学改革的实验室优先立项建设,为教师发放教学建设工作量补贴,鼓励实验教学内容与方法进行的改革,确保了实践教学改革以点带面推进,使理论与实验教学改革成为一项常态工作。

为了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成才,学校设立“创新创业基金”,并成立了虚拟创业教育学院。

       2.学校与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相适应的具体政策措施

学校制订了《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并相继制订了《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教学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师资队伍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实验室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文化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校园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浙江万里学院中长期创业型大学建设与发展规划(2011-2020年)》7个实体规划。针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学校专门制订了《关于做好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浙万院教[2011]4号)文件,这些为法学训练中心的建设指明了方向。

2.1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的指导思想与建设思路

指导思想:学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以高素质创新性应用型人才培养为中心,以特色鲜明的优势学科专业条件建设为重点,以高水平创新型师资队伍建设为保障,以改革和内涵建设促发展,全面提高实验教学质量、科学研究水平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努力把我校实验教学中心建设成为具有鲜明特色的应用型本科教育示范性实验教学中心。

建设思路以服务于现代农林渔业、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文化创意产业的四个地方特色学科群建设为基础,遵循“增强优势、突出特色、错位竞争”的策略,分“优先发展、重点扶持、潜心培育”三个层次开展示范中心建设。以示范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实验教学体系、内容、方法、手段的全面改革,推动实验室管理方式不断完善,推动优质资源整合和共享,推动高素质高水平实验师资队伍建设。

2.2学校对“中心”建设起指导作用的相关政策与措施

1)实验教学改革:着力推进基于创新思维与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验、实训、实习”系列实践能力培养体系构建;着力推进研究性实验教学模式构建,实施合作研讨式实验教学方法;着力推进开放办学、校企合作教育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社会适应性。

2)实验室建设与管理:以争取政府、社会资源为途径,不断拓展实验室建设经费渠道,加强实验室硬件平台建设;以实验室绩效评价、大精设备使用率考核、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为抓手,促进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水平提高;以示范中心建设为契机,促进实验室综合实力提升。

3)保障措施:学校对示范中心建设在体制机制、建设经费、政策制度、队伍建设等方面予以支持。

①体制机制保障。坚持实验室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坚持实验中心主任负责制(浙万院教〔200576号);成立示范中心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全面统筹中心建设工作。

②建设经费保障。对立项项目,学校资助60万元用于教改研究、课程及教材建设、信息化建设等软件建设。同时,根据示范中心建设规划,学校集中资源,在建设立项和资助力度方面向示范中心建设倾斜,保证示范中心房屋设施资源配置投入到位,并实行立项管理,专款专用。二级学院保证示范中心教学运行经费和日常维护经费足额使用(浙万院〔20155号)。

③政策制度保障。不断完善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管理制度和评价机制,制定多元化、多层次的激励政策。鼓励引导教师开展“实验实训实习”项目设计研究(浙万院〔201085号、浙万院教〔201121号、浙万院教〔20131号);开展常态化的“走进企业,协同创新”活动,丰富育人内涵,汇编形成《协同创新协同育人》典型案例,逐步完善“校政企”协同育人机制;聘任具有丰富生产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企业家作为专业的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工作,继续鼓励学生实习双导师制;按照省级教学建设项目进行工作量计算和奖励,对示范中心建设规划子项目,等同于校级教学建设项目待遇,并作为教师岗位聘任的重要依据(浙万院人〔201024号、27号),鼓励教师参与实验室建设和实验教学。

④队伍建设保障。支持实验中心人才引进、培养工作,按照示范中心建设规划配足实验技术岗位;在人事管理与分配政策上,制定对教师队伍进行分层管理与考核办法,建立优绩、优评、优聘、优酬的评价引导机制;加大力度引进、培养“双师型”教师,并给予各种优惠政策;支持实验中心人员深造、进修、培训、学术交流等培养提升工作;规范外聘兼职教师与“双肩挑”教师管理(浙万院人〔20157号、8号)。

⑤学校高度重视法学实习基地、就业基地建设,鼓励校地结合,设立专用资金用于聘请具有资深法律实践经验的人员、专家作为法学专业的兼职教师,参与教学工作,学校鼓励学生实习双导师制。

⑥学校重视教学建设与改革工作,每年设专项资助100万,开展视频公开课建设、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优质示范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并注重过程建设与项目目标管理和验收,对于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有成效的项目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