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学理念与简况

教学理念

根据学校“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定位,中心凝练出“校地协同、内外融通,学以致用、实践育人”的实验教学理念。其中“校地协同、内外融通”是结合法学的实践性、应用性较强的学科特点,中心加强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打破法学教育与法律行业之间的传统藩篱,构建校地合作机制,推进法学实验教学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衔接、资源共享,促进师生逐步融入实务部门、融入行业、融入社会;“学以致用、实践育人”是指改变实验教学依附于理论教学的传统观念,构建了与理论教学并重的实训、实习、实践、创新创业训练教学体系,以学生的法律能力培养为核心,锻炼与提高学生的适应社会能力、专业实践能力和创新创业能力;从而实现中心“面向地方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业部门培养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具有创新创业精神的法律应用型人才”的实验教学定位。

在此理念的引领下,中心坚持“校地共建,内外融通,虚实结合,功能集约”的建设原则,确立了“以学生的法律应用能力、创新创业能力培养为核心,从校地合作教学组织建设着手,创建法学实践教学‘校地联合体’,校地‘六维协同’开展实验教学体系、虚实结合训练平台、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重构实验教学与研究能力培养、创新创业训练、法律行业应用相融合的内容体系为培养面向地方立法司法法律服务法律监督等职业部门具有综合素质高、应用能力强、创新创业精神,能够‘下得去、用得上、留得住’的法律应用型人才提供全方位服务”的中心建设与改革思路。

经过多年的建设与改革,中心的“校地协同、内外融通,学以致用、实践育人”教学理念从以下方面得到落实:

1.构建了法学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见图2):按照《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员会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中心加强与地方法律实务部门的合作,聘请法律实务部门专家组建法学专业实践教学行业指导委员会(附件4: 法学专业行业指导委委员成员名单)。行业指导委员会与法学专业教学委员会联合开展法学专业实验教学建设,推进实验教学的改革与创新,形成了“政府指导、高校主导、行业协同、企业参与”的“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

图2 法学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结构图

2.实施“六维协同”、五个引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 “校地协同,实践育人机制

1)探索建立了校地“六维协同”机制:依托实验教学“校地联合体”,形成校地“六维协同”机制(见图3),即“共同制定培养目标,共同设计人才培养方案、共同开发课程资源,共同组建教学团队,共同建设实践基地,共同参与教学实施”等联合推进中心内涵建设。

  

3 校地“六维协同”机制

(2在校地“六维协同”的基础上,实施“五个引入”,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 “校地协同,实践育人机制,推进法学实验教学与法律职业的深度融合。

①引入法律职业资格标准,校地联合修订完善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的知识、能力、素质培养规格标准——构建了实践教学目标形成机制。

②引入法律行业标准,校地联合设计法学实验教学课程体系,确保教学方案的制定能够将社会需要和个人发展需要紧密结合起来,确保教学方案实施过程能够严格按照设计目标进行——形成了验教学课程体系共建机制。

③引入法律行业核心技术标准,校地联合建设专业实验核心课程,贴近法律行业实际需求,确保学生专业核心应用能力的训练与素质培育能够有效实施——形成了课程共建机制。

④引入行业、企业专家,采取校地互聘、专兼结合的办法,组建专业教学团队,着力推进“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形成了师资队伍共建机制。

⑤引入行业、企业积极参与人才培养工作——形成了校地联合指导学生实习实践机制。

——校地联合举办创新、创业及就业指导讲座,提高创新、创业技能;

——联合指导学生的社会实践、实习,让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学生的发现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创新与创业机会扑捉能力、创造工作岗位能力、企业家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等;

⑥建立辅导员、学生参与实践教学工作机制。实现了第课堂与第二课堂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学生在实践教学中的主体作用。

3.校地联合构建了政校行企联动、 学研创用融合的法学实验教学新模式

依托“校地联合体”,中心积极推动“政校行企”四方在人才培养、员工培训、应用研究、 创新创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联合与互动。发挥中心教学、科研、创新创业孵化、社会服务功能,推行“学研创用”的有机融合,提高实验教育教学质量。

1)校地联合构建“三实两创一拓”的实验教学体系;

2)联合采用“校地协同、五个结合、学考融合、赛训并举”的训练方式

3)构建实施了“五位一体,合作互动”的训练方法体系。

法学实验教学新模式的构建与实施,促进教师、学生逐步走向实践、走向行业、走向实务部门、走向社会,推进学生积极主动、自觉自主地开展法学训练活动。